綠燈亮了通行卻被罰1800元!警方揭科技執法取締原因:做錯1事是關鍵
撰文 李艾庭| 發佈| 更新|圖片來源 達志影像

許多駕駛人看到綠燈便直覺認為可以通行,卻忽略了燈號形狀與指示方向的重要性。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發現,2026年前9個月科技執法於多時相號誌路口取締案件將近5萬件,其中「未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行駛」位居違規前3名。警方強調,正確判讀燈號才是關鍵,違者可處600元至1,800元罰鍰。下載食尚APP,天天免費抽大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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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優惠高雄科技執法取締近5萬件違規
根據高雄警方公布的資料顯示,2026年1至9月期間,科技執法設備於多時相號誌路口共取締4萬9220件交通違規案件。違規態樣前3名依序為闖紅燈、紅燈右轉,以及未依標誌、標線、號誌指示行駛。警方分析指出,第3類違規情況大多是駕駛人占用轉彎專用車道卻直接直行,或者對燈號產生誤判所導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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圓形綠燈與箭頭綠燈差很大
先前曾發生一起案例,有汽車駕駛行經路口時,發現前方機車騎士雖然圓形綠燈已經亮起,卻仍停在原地等待左轉。汽車駕駛見狀按喇叭催促,雙方因此產生爭執。這個情況凸顯出「圓形綠燈究竟能否左轉」成為不少用路人的共同困惑。對此,警方說明,當圓形綠燈亮起且無其他禁止或指示標誌時,車輛確實可以直行、左轉或右轉,但執行左轉動作時必須禮讓對向來車優先通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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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看燈色不看形狀易遭取締
此外,部分駕駛人只要看見綠燈便立即通行,完全沒有留意燈號的實際形狀。但當路口僅亮起直行箭頭號誌時,若駕駛人未依指示卻逕自左轉,就很容易遭到科技執法設備拍照取締。高雄市交通警察大隊特別呼籲,行經多時相號誌路口時,重點在於辨識燈號是圓形還是箭頭,以及箭頭所指示的方向為何,而非單純觀察燈色是紅是綠,或計算號誌燈有幾個。
不依號誌轉彎違規最高罰1800元
依據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》明確規範,圓形綠燈在沒有其他標誌、標線禁止的情況下,代表車輛可以直行、左轉或右轉,惟左轉時須先禮讓對向直行車輛,不得搶先通過。然而當路口亮起的是箭頭綠燈時,車輛就只能依照箭頭所指示的方向行駛。若違反上述規定,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8條,可處新台幣600元至1,800元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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