機車族注意!「1交通新規」預計明年上路,違規最高罰3.6萬元
撰文 李艾庭|圖片來源 達志影像| 發佈| 更新

台南今年初爆發多起機車「翹牌」遭警方開罰爭議,引發車主與執法單位認知落差。交通部為此研擬明確規範,計畫比照日本標準訂定車牌懸掛角度限制,向上不得超過40度、向下不得超過15度,目標於明年上路實施,違規者最高將面臨3.6萬元罰鍰。下載食尚APP,天天免費抽大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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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優惠翹牌爭議促使政府訂定統一標準
交通部指出,台南地區今年1月接連發生超過10件機車翹牌取締糾紛。其中有重型機車車主主張車牌架並非自行改裝,而是原廠出廠時就是該角度配置,但警方認為車牌傾斜程度已妨礙辨識與執法作業,雙方僵持不下,車主最終遭裁罰3.6萬元。由於過往欠缺全國一致的判定基準,造成民眾與執法人員之間產生歧見,交通部遂著手研議具體規範,盼能杜絕日後類似紛爭再次上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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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日本做法訂定車牌角度上下限
依據交通部目前規劃方向,機車車牌懸掛角度將援引日本現行制度,明訂向上翹起幅度不可逾越40度,向下傾斜則須控制在15度以內。這項規範主要針對一般機車及大型重型機車,至於微型電動二輪車是否一併納管,相關單位仍在研商中,尚無最終結論。
新車出廠須合規否則影響領牌程序
未來新制上路後,新出廠車輛若車牌角度不符合標準,恐將影響後續領牌流程。此外,車主若擅自更換或調整車牌架致使角度超出規定範圍,同樣會依法裁處,最高可罰3.6萬元。實施時程方面,交通部設定2027年7月為目標期限,惟目前仍屬草案研議階段,正式施行日期可能隨討論進展而有所變動,交通部強調將持續與各相關機關進行協調溝通。
公路局提醒車牌須清晰可辨識
公路局於臉書粉絲專頁發文提醒,車牌如同汽機車的「身分證明」,必須維持完整且清楚可辨認的狀態。然而部分車主基於個人考量,出現下列違規行為:
● 刻意規避交通違規舉發
● 追求個性化而擅自改造車牌
● 對車牌進行塗鴉、變造、加裝邊框、黏貼貼紙或裝設旋轉架等
公路局強調以上行為均屬違法,民眾切勿仿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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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規變造車牌最高罰4800元
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條明文規定,汽車號牌應保持潔淨,固定於指定位置,且禁止變造毀損、塗抹或覆蓋其他材料、加裝邊框或霓虹燈、裝設旋轉裝置、倒置懸掛或以其他方式導致牌號無法辨識。
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規定,凡有前述變造毀損等違規情事者,將處2,400元至4,800元罰鍰,並須申請換發牌照或限期改正。公路局呼籲民眾為了自身行車安全與避免荷包失血,務必遵守相關法規,讓車牌保持「清晰可辨」「合法懸掛」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