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表示,統一發票中獎人領取獎金的有效期間是開獎日之次月6日起的3個月內,逾期即不能發給,而各月份領獎時間如下:
1、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4/6~7/5。
3、4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6/6~9/5。
5、6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8/6~11/5。
7、8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0/6~次年1/5。
9、10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12/6~次年3/5。
11、12月份統一發票領獎期限為次年2/6~5/5。
但領獎期限的最後1天,適逢週六、週日、例假或國定假日,則可以順延1天給獎。像今年7/5為週六,因此領獎期間順延至7/7。
統一發票領獎規定、注意事項
1、本期領獎期間自114/8/6~114/11/5止,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(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、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)及中獎統一發票,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,逾期不得領獎。
2、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,不得領獎。
3、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、公營事業、公立學校、部隊及營業人者,不得領獎。
4、中三獎(含)以上者,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%所得稅款。
5、中五獎及雲端發票專屬獎500元(含)以上者,依規定應繳納0.4%印花稅款,但已於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兌領獎金者,免繳納印花稅。
6、中獎之統一發票如同時對中多數獎項,以兌領一個獎項為限。
上期4張1000萬發票獎沒人領
此外,財政部提醒,114年3、4月期統一發票有些大獎仍未有人兌領,未兌領的千萬元特別獎中獎發票共4張,分別出現在App Store、新北市三芝區的OK mart、台中市南區的摩斯漢堡,以及高雄市大社區的萊爾富超商。
上期4張200萬發票獎沒人領
另外,200萬元特別獎部分,桃園市就占了2張未兌領發票,分別在觀音區萊爾富及中壢區7-ELEVEN便利商店開出,消費金額分別為45元及75元。財政部呼籲民眾盡快檢查手中發票,以免與大獎擦身而過,3、4月期統一發票的兌獎期限至9/5止。
▲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,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。(示意圖,圖片來源:shutterstock達志影像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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